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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帳目委員會主席李家祥議員, JP
在2003年2月19日立法會會議席上
提交政府帳目委員會第39號報告書
致辭全文

主席女士:

今天本人十分榮幸,代表政府帳目委員會向立法會提交委員會第39號報告書。

今天提交的委員會報告書,對應審計署署長2001至02年度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帳目審計結果報告書,以及審計署署長第39號衡工量值式審計結果報告書,該兩份報告書已於2002年10月30日呈交閣下,並於2002年11月20日提交立法會。

今天提交的政府帳目委員會第39號報告書包括3個主要部分:

(一) 委員會就政府當局為回應我們在先前第36及37號報告書內提出的各項建議而採取的措施所作的評價;
(二) 委員會對審計署署長2001至02年度政府帳目審計結果報告書的觀察所得;及
(三) 委員會在研究審計署署長第39號報告書後所達成的各項結論。

在政府帳目委員會第38號報告書定稿時,委員會正繼續研議“長者住宿服務”一事。因此,委員會當時決定暫且不就這章作出全面報告。委員會現已完成有關的研議工作,並且在提交委員會第39號報告書的同時,亦一併就這章提交了補充報告書。

按照往年的做法,委員會只選取了我們認為在審計署署長第39號報告書中涉及較嚴重違反常規情形或弊端的章節,進行詳細研究。今天提交的報告書,?述了委員會就所選6個事項的其中5個進行研議的過程和結果。我們決定暫且不就“小學教育 – 小學的管理”一事作出全面報告,因為我們會在2003年2月24日舉行第2次公開聆訊,以研究多項事宜,當中包括小學招聘教學人員一事。委員會將致力盡早完成就這事向立法會提交的報告書。

現在,本人開始講述報告書內所載述的主要事項。

長者住宿服務

委員會押後就“長者住宿服務”一事作出報告,是因為我們需要時間研究當中涉及的複雜問題。

委員會在研議療養院宿位的供應後對情況表示遺憾,因為截至2001年3月31日,共有5,218名長者輪候療養宿位,他們平均須輪候31個月之久。同時,醫院管理局為中央療養服務名冊上的申請人提供1,134個療養院宿位,遠少於所需要的宿位數目。即使在2003年3月或之前可為那些申請人再額外提供338張療養病床,這類病床求過於供的問題仍十分嚴重。

委員會對於在1997-98年度至1999-2000年度,有7,000多名長者在輪候療養院宿位期間逝世,深表遺憾及感到難過。

關於護養院的津助宿位,令委員會感到遺憾的是,非政府機構提供1,400個獲政府資助的護養院宿位,比率只不過是每1,000名65歲或以上的長者有1.9個護養院宿位。另一方面,截至2001年3月31日,共有4,729名長者輪候護養院宿位。

委員會亦感遺憾的是,政府當局未有進行適當諮詢及妥善的政策覆檢,便認為每1,000名長者設5個療養院宿位的規劃比率已不合時宜。

我們知悉,衛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已承諾在2003年7月前落實一個工作計劃,以處理與提供護養院及療養院津助宿位有關的問題。該工作計劃包括設立長期津助護理服務中央登記系統;精簡並重整範圍廣泛的現有社區護理及支援服務;增加新合約安老院舍的宿位,讓健康情況欠佳而有需要入住護養院的長者居住;以及就規劃準則、對療養病床需求的轉變和醫院管理局在提供療養病床方面所擔當的角色進行檢討。

香港海關為保障政府的應課品稅收而進行的工作

委員會在研究“香港海關為保障政府的應課稅收而進行的工作”一事時關注到,由於在海關檢查櫃位遭截查的旅客所佔百分率甚低,濫用香煙免稅優惠者可輕易避過海關發現。此外,香港海關並無監察免稅店的銷售活動,確保這些商店遵從牌照條例。我們亦關注到,規定免稅店按照《人潮管制制度及運作安排的指引和程序》所指明的做法在5秒內完成每項交易,是否切實可行,以及香港海關在落實2000年2月的部門文件就執行24小時規定所提出的措施方面,工作進展緩慢。再者,現時海關檢查櫃位的行李檢查程序,對濫用免稅優惠的人來說阻嚇性極低,因為在有關程序下,這些人即使在櫃位被截查,仍可逃過刑罰。

委員會察悉,香港海關修訂了免稅店的牌照條件,以確保由2003年1月1日起實施的新程序,在每項交易須在5秒內完成的規定下既有效又切實可行。此外,該部門在入境事務處的協助下,會採取新措施來執行24小時規定。

中小型企業特別信貸計劃

委員會在研究“中小型企業特別信貸計劃”一事時知悉,於1998年年中至1999年年底,部分銀行家、香港金融管理局、庫務署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曾多次表示,他們憂慮參與計劃的貸款機構(貸款機構)可能會濫用該計劃來轉嫁壞帳。他們亦憂慮當局是否有足夠措施防止濫用該計劃。委員會感到遺憾的是,儘管有這些憂慮,但政府與貸款機構簽訂的契約卻未有加入具體條文,禁止這類轉嫁貸款的行為。

我們亦感遺憾的是,政府當局向立法會尋求批准撥款時沒有說出全部事實,以下情況可作證明:雖然一位立法會議員在1999年4月23日的財務委員會會議席上,直接問及會否有部分貸款機構利用該計劃抵銷申請人得到的其他貸款,但當時的工業署署長沒有在其回應中透露政府各方均憂慮計劃可能被如此濫用。此外,政府當局在1998年就該計劃尋求財委會批准撥款時,只告知財務會政府可能無法收回根據該計劃所批出的全部或部分資本承擔額,但沒有透露政府內部假設該計劃之下的保證貸款拖欠比率為25%,即中小型企業委員會評估的拖欠比率。

新界小型屋宇批建事宜

關於“新界小型屋宇批建事宜”,委員會深切關注到,儘管原居民在向地政總署提出建造小型屋宇申請時聲明他們從未及無意作出任何私人安排,把他們根據小型屋宇政策獲得的權利售予其他人士或發展商,但部分原居村民卻在完工證發出後不久,便出售其根據建屋牌照或透過換地而獲批建的小型屋宇。這其實並非新的問題,委員會在1988年1月發表的第10號報告書也曾就這問題提出意見。

我們察悉,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承諾在他的任期內全面檢討小型屋宇政策及相關的議題,以及希望在這段時間內可以一次過解決與該政策有關的問題。

小學教育 – 小學學位的規劃和提供

關於“小學教育 – 小學學位的規劃和提供”一事,委員會關注到,到2010年,小學學位整體上會供過於求,屆時剩餘學位有27,600個,相當於35所標準小學提供的學位,而在全港18區中,有9區會出現供求錯配的情況。此外,由於預計在未來20年,6至11歲年齡組別的兒童人數會維持在低水平,因此預期小學學位供應過剩的情況將難以逆轉。

我們亦關注到,部分班級的超額收生情況相當嚴重,實際學生人數較每班標準人數多出7人或以上,而部分班級卻又出現收生嚴重不足的情況,空出的學位達11個甚至更多。

委員會深表遺憾的是,部分學校雖有課室長期空置,卻未有善用這些空置課室。

關於學校改善計劃,我們關注到在有大量空置課室的學校進行該計劃時,把空置課室改建為活動室,而並非加建更多樓面面積,會更具成本效益。假若教育署採取了這做法,進行學校改善計劃工程所需的費用已可大幅減少。

小學教育 – 提供有成效的小學教育

在研究“小學教育 – 提供有成效的小學教育”一事時,委員會關注到教育署採用了“遲來先走”的安排,以決定哪些教師因縮班而須予裁減。這安排並不符合良好的人力資源管理之道。我們察悉,教育統籌局局長已承諾盡快檢討這項安排。

我們促請教育統籌局局長在修改有關裁減教師的安排時,有需要考慮教師的表現,以及制訂妥善的上訴機制。我們又促請局長在進行上述檢討時徵詢立法會及有關各方的意見。

結語

主席女士,審計署署長第39號報告書包括3個與小學教育有關的章節,而委員會在今天提交的報告書中,就其中兩章作出結論和建議。本人藉此機會,促請教育統籌局局長積極採取行動,把審計署署長的意見及委員會的結論和建議告知所有小學,以確保各小學知悉這些意見、結論和建議,並把類似的違反常規情況予以糾正。

最後,本人謹對委員會各委員作出的貢獻致謝。委員會亦感謝政府當局和其他機構的代表出席各次聆訊。審計署署長及其同事、委員會秘書和立法會秘書處其他職員努力不懈,對委員會提供了有力支持,使委員會得以在如此緊迫的時間內向立法會提交本報告書,委員會亦在此一併致謝。

多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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