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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平局長
政府總部 公務員事務局
中環雪廠街11號中區政府合署西座


致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王永平先生
商議撤回【公職人員薪酬調整條例草案】的公開信

 

王永平局長:

首先感謝 閣下今晨與我們會晤,大家坦誠地交換了對【公職人員薪酬調整條例草案】內容、意義和對社會可能產生深遠影響的看法。

我們明白社會人士對公職人員薪酬偏高普遍不滿的情緒,亦理解為何政府在落實減薪決定時必須立法的苦衷,並對 閣下不辭勞苦地向各有關方面解釋,表示敬意。

但我們在幾經商議之後,對今次政府調減公務員薪酬不能依循慣例進行,在公務人員強烈反對的情況下,反而不引用現存的協調機制,以一次過的立法形式去決定2002-03年度的薪酬調整,存有極大的保留意見。

為著盡量保持香港的社會穩定,維護特區政府成立以來享有得來不易的國際尊重和聲譽;同時考慮到若暫緩調整薪酬,在短期內對政府財政負擔,相對來說,實質影響仍屬有限。故特致函 閣下,正式要求政府暫時撤回有關條例草案,盡早補充法例的不足,建立長遠可行的薪酬調整機制。

我們認為立法會的角色,應為一個合情合理調整薪酬的機制進行立法,而不應是為一次雖然可能合理的薪酬調整,單方面為政府提供立法服務。更不應採用簡單政治判斷,以求鞏固此次薪酬調整機制的程序及幅度的合法性。

目前的處理手法,雖然可達到政府即時減薪目的,但卻難令廣大公職人員信服,且易引起其他人士質疑,特區政府有否尊重既有的合約及原有的處理慣例。再者,按推算減薪今年約值15億元,立法似乎倉猝而所付之代價相對太昂貴。

我們相信政府屆時先將修改法例提交本會立法,並將因延誤而應調減部份追減退還庫房,甚至若需調高原有減幅,亦應會被各方接受。

以上建議希望能營造一段緩衝空間,讓政府當局與各方皆能以心平氣和、顧及大局的量度協調進行,爭取雙贏局面,否則,繼續勉強立法,其後患難料。 敬請審慎考慮。

       此致

敬禮

2002 年 6 月 18 日
立法會議員 李家祥 吳亮星  
何鍾泰 陳智思 呂明華  
  石禮謙 勞永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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