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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千億基建錢從何來

(本文於2002年1月11日在香港經濟日報刊登)


特區政府企圖以六千億元的基建大計,來刺激市民對經濟的信心,但在計劃的細節和經費來源都未有充份考慮之前,已急不及待地匆匆上馬,實在令人擔憂。

現時政府財政短絀,六千億投資比起財政儲備還要多出幾近一倍,就算攤分為15年,每年也高達400多億,在近年不斷出現經常性的巨大財赤的情況下,納稅人不禁要問:錢從何來?

過往成功,有賴通脹地產

香港在過往二十多年來的基建發展極度成功,背後依賴的原因有三:

  1. 高增長,高通脹
    經濟的高增長,令港人愈來愈富有,對長遠投資的經濟負擔能力,條件不斷提高。在作投資初時,覺得頗高的交通收費,到建成後,已不覺得怎樣高了。
  2. 高地價
    地產收入是兩鐵的主要收入之一,政府以往以低成本的地價間接津貼兩鐵,令受到補貼的票價,受控於市民能接受的範圍之內。而且,基建發展亦開拓了新的地產項目,在賣地、補地價上,使政府的收入不斷地增加。
  3. 私人參與
    政府亦曾嘗試引入讓第三者參與投資的模式,例如三號幹線。好處是可以減輕政府的財政負擔和投資風險,而且由商界人士決定投資與否,更是一種建立成本效益指標的最佳手段。

環境逆轉,此路不通

自從1998年的經濟環境逆轉之後,以往賴以成功的基建模式已是明日黃花。現時本港面對的是經濟負增長,物價通縮,這些是不利長期投資的環境。以目前計算,鐵路公路的興建成本和經濟效益,已是相當昂貴,尤其是本港的交通費早已佔據市民收入的相當可觀部份,將來更可能令市民難以負擔。

在地產市場方面,基建發展帶來的主要地產項目,都是沿著鐵路來發展,而發展權利和利潤早已是「財歸兩鐵」,其他地產的項目,在低迷的市況下,還有可能每年再替庫房帶來數以百億的額外收入嗎?

庫房的經常性收入,每年僅可支付公務員的工資,其他的公營服務經費,政府亦要忙於籌謀。在此基礎上,再要維持長達十五年的,平均每年數百億元的不斷投資,大幅加稅似乎已是無可避免。若以每年耗費400億元計,即大約要徵收5%全面的銷售稅,在經濟上將資源「取之於民」用來大興土木,是否值得?會否令公營架構過度膨脹?會否導致社會資源錯配,用之於無迫切性的項目之上?會否因從民間過份地抽取資源而削弱了經濟復甦的動力?這些問題在未經清楚的討論和取得答案之前,市民又怎會願意加稅呢?

長遠考慮,宜鼓勵私人參與

筆者可以斷言,若果政府真的有誠意落實六千億的投資大計,長遠而言,必須與商界結成伙伴,借用私人企業的財力,而大部份的投資支出或借貸,將來亦必須以「用者自付」的原則來收回成本,這樣做的好處有兩點:

  1. 保持投資合符經濟效益,而巨大的投資風險,更可由私人市場分擔;
  2. 不會完全扭曲本港其他的正常公營服務的優先次序。

若然政府懂得珍惜私人參與共同建設的模式,應該採取的態度是:

  1. 提供切實而不浮誇的交通數據:政府在一九九七年八月委託顧問進行的第三次整體運輸研究(CTS-3),預測數據錯誤誇大至「慘不忍睹」的地步,這事實早已是人所共知,但政府仍然視之為策劃的主要根據,不作修訂,決策上的草率態度,令人不禁懷疑,決策者有否遵守公共開支「衡工量值」的原則。
  2. 近期,多個私人企業與政府合作的項目,都是因數據預測的失誤而賠本的。政府更在基建策劃的初期,許下不少照顧投資者的一般承諾,例如不會另建道路,造成無謂競爭等等。這些承諾亦必須兌現。否則,商界必定為之齒冷,以後再談合作,何來信心?

筆者認為,政府必須有貫徹始終的長遠政策,及有一套明確的財務管理計劃,才能著手進行如此龐大的基建投資。要不然,將來必定陷入進退失據的局面,以及嚴重地浪費香港本來就已極之有限的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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