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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稅要用「先易後難」原則 (本文於2000年1月27日在香港經濟日報刊登) 香港回歸祖國,基本法簇新的運作經驗,對本港政界帶來歷史性的衝擊。金融風暴的突襲,令港人對本身在資訊及應用科技方面的落後狀況猛然醒覺,喚起了第三次經濟轉型的呼聲。在政治和經濟大氣候都正在進行結構性調整之際,政府各部門,社會上的各行各業,都在作出積極的重新定位和架構上的應對,以保生存。此時此地,檢討應變已是大勢所趨,深受整體環境影響和被動式的政府財政管理方式及收入來源,難道真的還可以一成不變,獨善其身嗎? 「經濟窗口」開啟 「政治門戶」緊閉 有遠見的經濟學者和從政人士都早已指出,本港應沿著擴闊稅基的方向作出改革。李鵬飛先生甚至認為,那已不是做與不做的問題,而只是何時才是作出這個政治決定的最後時刻。 筆者完全相信,從經濟周期的角度來說,現時正是提出改革的最佳時刻,甚至乎可以去嘗試落實一些擴闊稅基的政策。雖然,多年來難得一現的, 即是短時期的符合低通脹、恢復經濟正增長這兩項條件的「經濟窗口」,已漸開啟,但推動拓闊稅基的「政治門戶」,卻相反地被緊緊地關閉著。 其實,要根治政府收入來源的不穩定因素,及在政制逐漸開放的同時,去合理地應付政界日益增多的無償索求,是需要有改革的準備和勇氣,而且更需要有高超的技巧去好好地處理轉變,才能夠成功地將改革目標,按部就班地分階段完成。 筆者相信政府很可能早已在技術層面上,對多項不同的新稅種作出了深思熟慮的研究,所以最近才能夠在短短的時間內,放出一連串的試探汽球。 稅制檢討 需顧及各方利益 但從一般政黨及市民的即時回應來看,政府亦應已察悉到稅改問題牽連甚廣,市民仍然不易掌握技術層面的關鍵,去作較深入的討論,而且若沒有充份的數據和一些固定的討論焦點,不但未必能夠通過公開討論去成功地將問題明朗化,甚至乎會更容易令市民產生過份及不必要的疑慮。 香港的政制,表面上是比以前開放了,但本質上,卻反而是更鞏固了既有利益的不同階層及集團的份量和地位。因此,要作出任何改變, 實際上都比以前困難多了。若然政府要提出一些具體的改革,政黨及利益集團的即時反應,必然是要求作出一個全面檢討。當然,其背後的動機,是各事其主,各懷目的,期望趁著檢討的好時機,為本身的界別階層爭取最高的利益。政府必需了解到,只是即興地提出單單一二項稅收來討論,後果必不會理想,筆者嘗試作出如下的分析: (1) 稅無好稅,任何一種稅項都會扭曲經濟活動,讓某階層人士或行業受到打擊和作出額外負擔,只見樹木不見森林的討論,容易引來完全負面的結論。 (2) 徵稅討論,必需顧及當地實際的政治經濟環境,再將不同稅種加以比較,才能夠帶出相對較少負面影響的選擇。 (3) 民間面對徵稅的本能反應,是必定會先想辦法避免。政府必須先確立現時及可見的將來,有增加稅收的必要,且已盡力地收緊支出,並說明沒有其他更好的財政來源選擇,例如:累積儲備金、借貸、加費等。 (4) 現時在「政府富,民間窮」的情況下,政府處理財赤、公務員的薪酬、儲備等的理財哲學,勢將被放在顯微鏡下審視。 稅制重整三部曲 但在現時的政治氣候下,任何較為大動作的稅制重整,不但只會立時引發出全面檢討稅制的要求,甚至會演變成為政府理財哲學的全面大檢閱,政府必將無可避免地要先經過以下的三部曲: (1) 重新確立政府本身有能力,在直接管理範圍內,盡力而為地節約經費。降低公務員薪酬,及加強對社會服務,例如醫療、房屋、教育、福利的成本效益,但這可能需要在2000-2001年才能做出一些具體成績;再者,要明確儲備用途,否則易造成政府斂財的形象,而遭受猛烈攻擊; (2) 訂立經常性財赤的數據,讓議政者能有明確的數字目標,例如200億或者300億不等;再作稅制的全面檢討,列出不同的選擇,以及每項選擇可為政府增加多少收入;提供具體的資料,要突出地令市民明白,財政預算是一個整體方案,應採不同配套而非單一項稅改,才是實事是求事的處理方式。例如一些比較少有人提及的現實數字: 打地產業主意 作用不大 (a) 現時稅制內,賣地收入佔400-700億元,而且在印花稅及利得稅方面,地產行業所納的稅款,也佔62%及31.7%,相信在薪俸稅內最高收入的階層,也是和地產公司高層的花紅有直接關係。 再加上直接、間接僱用的專業人士,如建造、建築、工程、契約律師,上市公司集資活動所聘用的會計師及商業銀行家必定也不少,所以地產市道不振,印花稅、利得稅和薪俸稅也會同時大受影響,這部份納稅人也不見得好過,打這些縮減了的稅基的主意,其實作用並不大。 (b) 近3年財赤,在撇除非經常性收入後,應是保持在300億左右,其實市民應可期望公營支出,包括薪酬調整可省回若100億,但仍要面對200億左右的財赤。經濟復甦(地產市道除外, 因不會再有大上大落)可能會帶來若一百億的進賬,餘下仍要作出多項稅項調整,才能達致平衡。例如離境稅20億,調低薪俸稅的減免20億,博彩稅30億等等,坐下來真正算一算,路途仍是相當遙遠。 (3) 平衡社會各階層利益,例如在整個稅務調整包裝、徵收累退稅種的同時,對薪俸稅作出降低稅率及部分收入的稅務減免,並向富有人士也加徵一些額外的稅款,讓人人都要有所付出,令社會人士仍見到高收入人士所要負擔的稅款依然是較多,而且在整體稅制中,是絕對保持了一定的縱面公平性; 爭議少稅項 先作調整 筆者認為,以上的討論先稍為成熟後,才能夠本著「先易後難」的策略,在2000-2001年,在爭議性較少的稅項先作出小幅度的調整,例如增加收費、差餉,調低薪俸稅免稅額,增加少量的新稅種也無不可,溫和地削減經費,動用部份儲備等,從各方面入手,儘量將赤字幅度收窄。 一年或二年後,結構性財赤仍未能消退,那時才有政治條件,作出一勞永逸的稅制改革,例如引入銷售層面的新稅種,去真正考驗立法會議員的政治智慧和道德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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